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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物业不给力蛋碎70年 但是物业费却是一定要交的

发表于2015-09-23

最近,南京发布了《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其中有一条:“欠缴物业费可能要被录入个人信用档案”,物业估计要笑醒了!PS还好沈阳现在没有这种条例~~

其实,物业和业主的矛盾已经是全国性的话题了,不解决好真的影响业主生活质量和生活幸福感啊!

再看看咱大沈阳,虽然还没有这么坑爹的条例,但是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也是不少。

沈阳各大楼盘的物业管理水平至今参差不齐,而且在售小区为了维持楼盘形象,往往物业管理比较到位(有些牛掰的现房咱就不多说了,物业差的出名也不担心房子卖不出去,大家都懂得),而真正全部交付入住之后,各种问题才逐渐浮出水面。

 

买房的时候,购房者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区位、房价、环境、配套方面,往往忽视对物业的考量。而等到真正入住之后,才是痛苦的开始。因为并不是每个小区都有一个完美的物业作为保障!

 

丢东西/管理不严/环境差/物业只拿钱不干事,更有甚者乱收钱威胁业主,擅自侵占业主权益(说的这些貌似富海都有吧)……业主们在遭遇不公时,怎么办?业主对物业的服务心存不满,怎么办?反抗吧,打架?容易进局子里,不交物业费?嗯,也许能有点用吧。毕竟那种耍无赖无故死活不交物业费的人少之又少,大家都是被逼无奈了。但根据《物业法》,就算你对物业服务不满意,但是你还是享受了服务,拒交物业费是不可能的!物业是有权利起诉你的!

看看沈阳,每年上万业主因不缴物业费成被告,拖欠物业费业主打官司胜算超级小的。

 

那么业主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就比如富海物业各种乱收费,不交钱就停水断电,还有收取电梯磨损费,这些都是物业自己后来定的。

业主平时应该注意收集物业服务瑕疵的证据,向辖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由主管部门查处、责令整改。或者通过业主委员会监督物业工作,甚至重新选聘新物业公司

发表于2015-09-23

是啊,你不交人家也是打扫了啊

发表于2015-09-23
黄河鲤鱼好吃,您好!您所发的帖子“物业不给力蛋碎70年 但是物业费却是一定要交的”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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