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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住房公积金缴存怎么也嫌贫爱富?

发表于2009-04-20
 4月14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消息,北京2009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上限提至2682元,按照12%的缴存比例,要达到2682元的上限,缴存人的月收入须超过2.2万元。(4月15日《京华时报》)

     提高住房公积金上限目的是让更多的人买得起房,据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数字:2008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4715元,折合每月3726元,能达到2.2万元月收入的只是少数,可见绝大多数人不能上调,只有少部分富人能调。这种公积金好了谁?

    公积金是按一比一的比例补助,单位不同交纳的公积金也有所区别,有的按最高交,有的按最低交,最高交的无疑优势明显,增加了一大笔钱。而公积金交纳最低比例与最高比例相比要相差近一倍,从公积金中可以衡量一个单位的肥瘦,可以看出一个人的优势。

    公积金交得越多不论对谁都有好处,如果是能交一千,谁也不会交九百,可是规定月收入须超过2.2万元可以按最高的交,这就意味着单位福利越好,越幸福。诸如:银行、电力、烟草等垄断行业无疑是一大利好消息。由此富者越富,而买不起房的老百姓更为买不起房。

    公积金嫌贫爱富暴露出极大的弊端,要说月收入上了2.2万元的人根本不缺房钱,而不缺房钱的人补得更多,而真正缺钱的中低收入人员却得不到相应的补助。这种分配制合理吗?

    真正来说要使房屋促销,还得考虑大多数人的利益,向中低收入倾斜,只有让多数人买得起房,才能使楼市回暖,才能更多的拉动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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