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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二手房没房本买家欲解约 中介拒绝退还意向金

发表于2009-05-02
 中介公司所思毕拒退意向金,称双方已签《意向金收付书》

市民谈女士欲通过房屋中介“所思毕”清河店买二手房时,突被告知该房无房本,遂拒签《购房合同》。中介公司拒退意向金,称谈女士已签《意向金收付书》,拒购房属违约。

购房人

网上查不到经纪人资质

前几天,谈女士在北京所思毕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清河店(以下简称所思毕清河店)看中住房一套,工作人员称该房手续齐全。当日,她与所思毕清河店签写了《意向金收付书》并交付了3万元意向金,双方约定了签写《购房合同》的日期。

当晚,谈女士致电所思毕清河店询问房产证的情况,被告知房子没有房产证,中介称“房主同意卖房,意向金转为定金交给房主了。”

谈女士随后通过网上查询,发现与她接洽的几名工作人员均不具备房产经纪人资质。

因认为待售房屋证件不齐且销售人员不具备资质,谈女士没有按约定签写《购房合同》。由此被所思毕认定违规,拒绝退还3万元意向金。

中介

无资质人员只签内部协议

所思毕清河店刘店长表示,不具备经纪人资质的工作人员只能签订一些内部协议,如《意向金收付书》,涉及国家的正规合同时,会由具备资质的法务部工作人员到场签约。

刘店长表示,谈女士不认可该公司不退还意向金的决定,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

海淀区房管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已接到谈女士的投诉。

发表于2009-06-08
当看到了报纸和网络上传播的文章之后,我个人的观点是喜忧参半,喜的是无论是媒体还是网络都可以帮助广大的人民群众倾诉自己的心声;忧的是事情的真实性还没有弄清楚这样的做法将会有什么样的影响;

更多真实情况请http://blog.sina.com.cn/ssbqh
发表于2009-10-08
不顶不行 zmaoj+w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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